来源:第九天空 时间:2020-05-26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》及原环保部《关于加快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环监[2017]61号)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,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在线监测设备,并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工作。受元大金属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的委托,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《元大金属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》的验收工作。
根据《深圳市水和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、验收、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核技术指南》(深人环[2018]484号)的要求,现将元大金属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报告进行公示。
公示日期 | 项目名称 | 项目地址 | 验收单位 | 联网时间 | 验收表全本链接 |
2020年5月26日 | 自动监控设施(pH、总磷、化学需氧量) | 深圳市光明区长春路183号 | 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| 2018年4月 | 备注:见链接 |
公示期限: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5日(共15个工作日)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jLyl-2gSroUTix8AfpJy2g 提取码:d8u6